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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投保交强险时出事故的处理

2017年10月5日  盐城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http://www.ycjtsglsw.com/
在处理道路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对于肇事机动车辆应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而实际未投保的如何处理?应分类区别对待。
  一、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后,此类案件由机动车一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保险责任限额肉类先行予以赔偿,不足部分再按责任划分情况进行处理。
  二、对于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上乘员伤害的,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不能按第一类处理。第一类情况只针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强调保护的是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利益。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不能直接按第一类处理,也不能参照上述规定处理。未投保交强时应如何处理

文章来源: 盐城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律师: 田芳 [盐城]
江苏盐海中亚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004475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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