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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的简易程序

2017年9月14日  盐城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http://www.ycjtsglsw.com/
行车过程中,难免会有发生。发生交通事故后,要保持镇静,不能惊慌,应做以下处理。
1、迅速拨打122报警电话,保护好现场。如事故对道路通行造成了妨碍,应利用手机、数码相机先行拍照或者用硬物在地上作出标记后将开至路边等待处理。
2、交警到达现场后,出示“三证”配合勘察。
3、如事故情况较为复杂,交警无法做出现场认定,当事双方与交警约定时间前往事故中队处理。
4、在事故中队向交警提交“三证”及其复印件,填写事故经过说明。
5、交警根据相关情况出具事故认定书,双方认可后签字。
6、根据事故认定书,有责任一方或者双方迅速通知公司,约定查看车况时间、地点,由保险公司对车辆评估,并依此进行理赔。
7、如当事人对于车辆损失认定有疑义,可向交警大队提出申请,凭交警开具的车损评估委托书向车辆评估中心申请重新评估。
8、按照评估中心认定结果进行理赔。


文章来源: 盐城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律师: 田芳 [盐城]
江苏盐海中亚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004475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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