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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诉讼是否有时效限制

2017年4月14日  盐城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http://www.ycjtsglsw.com/
  导读:事故诉讼是否有时效限制。本文根据民法的相关知识,为你解释了事故诉讼是否有实效限制的知识。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所以,在不同的案件中,会有不同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民法通则第168条规定:
  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
  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
  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交通事故诉讼时效相关的知识,小编为您推荐: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的起算
交通事故赔偿时效
交通事故处理时限

文章来源: 盐城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律师: 田芳 [盐城]
江苏盐海中亚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004475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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