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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调解期限规定
2018年7月4日
盐城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http://www.ycjtsglsw.com/
交管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调解期限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文章来源:
盐城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律师:
田芳
[盐城]
江苏盐海中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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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004475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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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ycjtsglsw.com/art/view.asp?id=918669952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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