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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的参加人有哪些?
2016年10月2日
盐城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http://www.ycjtsglsw.com/
调解参加人有: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伤亡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
(三)交通事故车辆所有权人;
(四)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
(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
上述人员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准参加调解,一方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须向交通事故办案人员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文章来源:
盐城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律师:
田芳
[盐城]
江苏盐海中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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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004475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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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ycjtsglsw.com/art/view.asp?id=86207118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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