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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协商调解的工作程序

2016年9月16日  盐城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http://www.ycjtsglsw.com/
1、事故双方当事人都愿意协商赔偿, 尽快了结事故纠纷。双方就赔偿达成协议的,立即履行协议,最好达成文字协议。双方愿意协商赔偿,需要法律服务机构调解的,可请事故代理中心等法律机构参与调解。
  2、由调解人介绍相关情况,并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车号等情况。
  3、由双方当事人陈述事由,提出各方的主张以及要求。主持人就交通事故损害结果以及双方责任向双方质证,询问当事人是否有异议。
  4、根据双方当事人陈述并结合实际情况, 阐明案件基本事实,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基本事实是否有争议。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提出异议,应当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
  5、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由主持人就双方当事人责任承担以及赔偿费用的负担和履行期限,结合案件实际,提出调解协商意见。
  6、按规定收调解协商费。
  7、制作《协商调解协议书》,事故双方在协议书的调解栏内,写明赔偿项目、金额和给付方式等内容,双方当事人和调解员在调解书上分别签名,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一份,一份存挡备查。

【延伸阅读】

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

交通肇事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文章来源: 盐城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律师: 田芳 [盐城]
江苏盐海中亚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004475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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