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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否有时效期?

2016年8月6日  盐城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http://www.ycjtsglsw.com/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所以,在不同的案件中,会有不同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民法通则第168条规定:
  ??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
  ??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
  ??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文章来源: 盐城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律师: 田芳 [盐城]
江苏盐海中亚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004475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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