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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法医鉴定项目

2018年5月8日  盐城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http://www.ycjtsglsw.com/
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3.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损伤后休息时间长短的合理性判断。
8.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依赖程度鉴定:损伤致残后对护理及医疗的依赖情况判断。
9.致伤物推断或损伤机理分析: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文章来源: 盐城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律师: 田芳 [盐城]
江苏盐海中亚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004475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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