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同安区法院为一起交通事故非诉调解协议书办理司法确认,并出具民事调解书。这是《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非诉讼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实施意见》正式实行以来,我市办结的首例司法确认案件。
据介绍,今年9月25日21:30许,在同安区东山邮电局附近,陈某停下小轿车并打开车门时,不巧与骑自行车的颜某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颜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经交警支持,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调解协议,并向同安区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昨日,刘辉煌法官审查事故调解协议后,确认协议合法有效,并出具民事调解书,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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