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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处罚新规拟有四大变化

2018年2月16日  盐城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http://www.ycjtsglsw.com/
  摘要:关于酒后驾车处罚的相关规定,您了解多少呢?本文向您介绍了酒驾处罚新规的四大变化以及2012年酒后驾车处罚的新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安部《关于修改酒后驾驶有关法律规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主要变化:
  1.醉驾: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分为“没有造成交通事故”、“造成交通事故”和“情节特别严重”3个档次。其中,“造成事故”和“情节特别严重”,处罚标准高于交通肇事罪。除追究刑责外,增加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延长再次申请的时限;多次违法者终身禁驾。
  2.酒后:造成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降低起刑点,量刑由“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提高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增加拘留处罚,提高财产罚和资格罚力度,多次违法者加重处罚。
  3.同乘者:不劝阻、不制止酒驾行为,予以罚款处罚。
  4.降低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最低标准。
  现行标准:酒驾,指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毫克至80毫克;醉驾,指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
  延伸阅读
  酒后驾车可拘留和吊销驾驶证
  酒后驾车撞死人处罚
  2012年酒后驾车处罚新规定
  酒后驾车概念、构成酒后驾车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醉酒驾车的测试 2004)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通俗的讲一般人喝一纸杯啤酒,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即可达到20毫克;喝一瓶啤酒,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即可达到80毫克。
  刑事行政处罚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增加,首次将醉酒驾车这种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 具体规定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的界定标准为:每百毫升血中液的酒精含量高于80(含)毫克。 饮酒后驾车的处罚标准为罚款5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3个月,醉酒驾驶的处罚标准为行政拘留15天,罚款15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另外,根据最新的刑法修订案,2010年5月1日之后,醉酒驾驶行为将涉嫌“危险驾驶罪”,会被处以拘役和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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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酒驾酿事故 公司被判担责任
酒后驾车与醉酒驾车处罚

文章来源: 盐城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律师: 田芳 [盐城]
江苏盐海中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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