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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交通肇事赔偿

2018年2月12日  盐城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http://www.ycjtsglsw.com/
  吉林省交通肇事赔偿标准
  首先应该有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对本次事故的责任作出判定。事故根据过错,可以分为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无责任等几种。如果你方有责任,则要自己承担一部分损失。如果对方全责,则全部损失由对方承担。
  据述,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鉴定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伤残鉴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等。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护理费根 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等综合确定。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精神损害赔偿金主要根据受伤情况、事故责任等综合判定,各地赔偿标准不一。
  上述赔偿,各地以省为单位每年都要出台具体标准,交警部门有此类标准,参照上述规定计算一下。
  1、首先要求对方或通过交警要求对方垫付医药费用
  2、出院后可以通过交警要求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项目和金额。
  3、可向交警申请调解或不经调解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4、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以及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城市或农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八级伤残赔偿30% ×20年即6年的赔偿。因为各省城市或农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不一样,所以赔偿也不一样。
  6.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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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盐城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律师: 田芳 [盐城]
江苏盐海中亚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004475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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