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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及计算公式

2017年2月28日  盐城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http://www.ycjtsglsw.com/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及计算公式
      交通事故赔偿分类:
      一、受伤未致残的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二、因伤致残的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三、死亡的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四、以上三种情况,都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文章来源: 盐城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律师: 田芳 [盐城]
    江苏盐海中亚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004475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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