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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道路通行有哪些规定?

2016年3月30日  盐城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http://www.ycjtsglsw.com/
  (1)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2)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3)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4)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 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要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文章来源: 盐城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律师: 田芳 [盐城]
江苏盐海中亚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004475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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